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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拿中心(开业)审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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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拿中心(开业)审批项目 审批条件: (一)有相应的营业场所和符合行业规范要求的设施; (二)有培训合格、品性端正的管理人员。开设按摩项目的,还必须具有十名以上已经取得按摩技术证书和中专以上医疗按摩(推拿)专业文凭并持有上岗许可证的业务人员; (三)具有完备的经营管理制度和业务规则; (四)申办药浴项目的,有经市卫生管理部门批准的药浴处方; (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和卫生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深圳市桑拿按摩行业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 提交材料: (1)筹建情况报告和申请开业报告(2份); (2)《旅游项目审批申报表》(2份,向区或市旅游局索取并填妥); (3)经营管理制度和业务规则(2份); (4)拟任职的项目负责人简历(2份); (5)符合《深圳市桑拿按摩行业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条件的从业人员名单,开办按摩项目的,还须提供按摩人员的简历、按摩员技术证书或中级以上医疗按摩(推拿)专业文凭; (6)治安、消防、环保、卫生等审查验收证明;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审批程序:递交申请到区旅游局,经区旅游局初审后,再到市旅游局审定。结果在市旅游局领取。 审批期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影响复杂须综合评估的重大旅游项目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免费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15-12:00 下午 2: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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