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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指挥中心职能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深圳市应急指挥中心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2004年5月21日)

深府办〔2004〕68号

   《深圳市应急指挥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深圳市应急指挥中心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粤委〔2004〕6号)以及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圳市部分机构更名的批复》(粤机编办〔2004〕155号),设置深圳市应急指挥中心(正局级),该中心为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直属市政府管理,主要负责全市重特大应急事件的综合协调和组织指挥工作。

  
一、职能调整
  
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日常值班和突发事件的组织联络职能划转到市应急指挥中心。
  
二、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应急事件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本市相应的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编制和修订全市应急事件管理总体规划和项目建设规划,纳入全市总体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市应急事件管理总体预案的拟订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和单位在总预案下制定、修改本部门和单位处置应急事件分预案。
  
(四)指导、协调市有关部门和单位组建应急专业队伍;拟订综合应急演习方案、计划,组织各专业队伍和相关单位进行合成演练和协同演习。
  
(五)组织编制面向公众的应急宣传教育计划和相关宣传资料,开展面向公众的应急宣传教育工作。
  
(六)组织编制全市各类应急资源分布图谱;拟订全市应急专用物资保障方案和应急装备、器材配置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七)负责应急指挥和各类应急事件信息的综合、分析、发布、上报等管理工作,为市领导提供应急决策服务;牵头或协调重特大应急事件的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的日常值班工作,处理中央、国务院、广东省委、省政府和各省市通过值班室发给我市的文电。
  
(八)组织整合全市各类应急信息技术资源,搭建我市应急信息化系统网络平台和应急指挥平台。
  
(九)受市委、市政府和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的委托,负责全市特大和重大应急事件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十)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应急事件的事后评估和善后处理工作;检查和指导各区、市有关职能部门和各专门机构的应急事件管理工作。
  
(十一)建立完善与企业之间的对话沟通制度,为企业处理应急事件提供指导与服务。
  
(十二)承担市委、市政府和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能,市应急指挥中心内设3个处室,即:信息综合处、应急指挥处(挂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牌子)、资源保障处。
  
(一)信息综合处。
  
拟订本市应急事件管理的法规、政策和实施办法;编制和修订全市应急事件管理总体规划和项目建设规划;组织拟订全市应急事件管理总体预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和单位在总预案下制定、修改本部门和单位处置应急事件分预案;搜集、分析、整理国内外应急信息,适时提出预警建议;牵头或协调重特大应急事件的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编制面向公众的应急宣传教育计划和相关宣传资料;拟制综合应急演习方案和计划;负责对各区、市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的应急工作提供指导。
  
(二)应急指挥处(挂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牌子)。
  
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的日常值班工作,处理中央、国务院、广东省委、省政府和各省市通过值班室发给我市的文电;对各类应急事件作出快速反应,提出处置建议;负责应急事件处置的现场协调和督导工作;承办市领导交办的各类事项,做好跟踪落实及信息反馈;汇总、整理每日值班信息和全市应急信息;根据应急演习方案和计划,组织各专业队伍和相关单位进行合成演练和协同演习。
  
(三)资源保障处。
  
组织编制全市各类应急资源分布图谱;建立应急事件处置专家网络,定期听取专家意见;建立与各区、市各职能部门和各专业机构的工作联系网络;拟定全市应急专用物资保障方案和应急装备、器材配置方案,并组织实施;掌握全市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存和装备、器材的有关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应急事件的事后评估和善后处理工作;组织整合全市各类应急信息技术资源,搭建我市应急信息化系统网络平台和应急指挥平台;负责中心电子设备的维护和管理;负责中心机关的日常事务和后勤管理工作。
  
四、人员编制
  
核定中心总编制20名,其中行政事务编制18名,工勤雇员编制2名;中心领导职数3名,处级领导职数6名。编制来源:原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6名行政编制划入,并改为行政事务编制,新增12名行政事务编制和2名工勤雇员编制。市政府办公厅相应核减行政编制6名。
  
五、其他事项
  
原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承担的市政府领导政务活动安排和市政府政务接待安排职能以及2名行政编制仍保留在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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