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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营企业50强评选申报指南 申报条件: (1)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规划,年销售收入在一亿元以上(含一亿元); (2)依法纳税; (3)依法经营。
评分办法: (1)上年度实现每千万元销售收入计10分; (2)上年度获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计20分,省级技术进步奖计10分; (3)上年度获国家级名牌产品称号计20分,省级名牌产品称号计10分; (4)上年度获国家驰名商标计20分,省级著名商标计10分。
评选程序:向区经贸局、市总商会、行业协会等申报—确定评选资格—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初审—工商、税务、科技等部门审核—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
表彰办法: 授予“深圳市民营企业50强”称号,并在政府出版物、网站、权威媒体以及政府组织的相关活动中广泛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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