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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废物许可证初审申请程序 办理地址: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27窗口 审批条件:进口废物加工利用单位 提交材料: 1、《进口废物申请书》一式三份; 2、《进口废物环境风险报告表》一式三份。 审批程序:申请人到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递交申请资料——市环保局审批——上一级环保部门审批。 审批期限:自决定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单位不同意该项申请、补充相关资料或委托环境保护咨询机构在深圳市环境保护局指导下组织专家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评审;专家评审后,根据评审意见,7个工作日内作出初审决定。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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