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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将严格按处方药销售

国家将严格按处方药销售

2004年11月01日

  据悉,从2005年开始,社会上的零售药店将被分为“处方药店”和“非处方药店”。这是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举办的药品分类管理专题座谈会上获悉的。此外,到2005年年底,药店内的所有处方药,都须凭医生处方出售。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有关负责人透露,我国现有大小不等的药店20万家。在2005年上半年,全国地市以上的城市要完成对处方药店和非处方药店的划分,年底则要所有药店全部完成。届时未达标准的药店将禁止销售处方药。

  我国现有各类药物约1.5万种,截止到今年10月,除了非处方药物4300多种外,其他都是处方药,但眼下只有注射剂和抗生素必须凭医生处方销售。其他诸如激素、心脑血管病药和肿瘤药等,现在并没有全按要求凭医生处方销售。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规定,到2005年年底,社会上的零售药店里所有处方药都须凭医生处方销售。因为这些药物都需要医生的指导,也需要药师的进一步核对。据统计,2003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共收到3万多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其中97.4%都是处方药。

(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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