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市卫生监督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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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深圳市田贝一路21号
电话:25633921
投诉电话:25639213
邮编:518020
深圳市卫生监督所 是深圳市卫生局依法行使卫生监督职责的执行机
构,承担公共卫生、医疗执业方面的卫生监督。
其职责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尘肺病防治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广东省医疗技术准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对面向社会的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母婴保健及传染病防治机构、食品生产经营者、公共场所、有毒有害生产企业、学校、化妆品生产经营者、消毒产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集中式供水单位、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生产单位、二次供水单位以及健康相关产品(食品、化妆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放射产品)进行卫生监督管理,并指导全市卫生执法工作。
该所设有3个职能科室(人力资源科、财务科、办公室)和8个业务科室(法制稽查科,卫生许可审核科,预防性卫生监督科,食品卫生监督科,职业卫生监督科,环境卫生监督科,传染病监督科,医疗监督科)。
深圳市卫生监督所拥有一支能够廉洁奉公、秉公执法的高素质卫生监督队伍。82.2%的人员具有中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他们决心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奋发向上的拚搏精神迎接各种机遇和挑战;他们将用自己的优质监督为深圳市民服务,为使深圳拥有一个稳定的经济发展环境和安全、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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